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执行稿)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执行稿)

2012年04月24日 17:16:05 来源:红寺堡区第三中学 访问量:299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执行稿)

一、奖励对象:红寺堡三中全体教职工

二、奖励分类:

1、参加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优质课评比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或鼓励奖

说明

校级

100

80 

50 

30

评比不分等级的,按一等奖标准奖励

县级

200

150

100

50

市级

300

200

150

80

省级

1000

500

300

80

2、论文、教案、课件、教具等评比奖:

1)评定范围: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会议)中获奖(交流)或在教育内部的正式教育报刊上发表(发表按一等算)。

2)奖励标准:

级别

国家级

一等奖

500

二等奖

260

三等奖

200

说明

省级

300

200

100

 

市级

150

100

80

县级

100

80

50

校级

50

30

20

3、课题研究成果奖:

奖级与奖别

部门与课题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行政部门、科研部门

300

200

100

200

150

100

150

100

80

教研室或教育学会

200

150

 

150

100

 

100

80

 

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150

100

 

100

80

 

80

50

 

4学科竞赛辅导奖: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种竞赛,获奖的以学生人数计算,给予辅导教师以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

160/

120/

 

省级

150/

120/

90/

 

市级

100/

80/

60/

 

县级

50/

40/

30/

 

5、教研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

  1)教科研先进个人奖:每学年评定一次,设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60元、120元。

  2)学校对教研组工作进行考核,对教研工作成绩突出的教研组或部门予以奖励。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红寺堡三中教务处

2012314

 

编辑:韩鑫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红寺堡区第三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302省道旁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