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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第一阶段学习方案

2014年03月14日 09:42:42 来源:学校办公室 访问量:203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学习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根据《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现制定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学习方案:

一、思想发动

3月3日,教育系统召开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同时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就如何搞好本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校结合自身实际,多次开会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7日正式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学习方式

(一)本阶段学习从3月7日开始至3月28日结束。采取个人学习、分组学习、菜单式学习、讨论座谈、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并力求做到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听专题讲座与交流学习相结合。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中层以上领导(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全体党员教师学习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

   (二)具体时间安排:每周的周二、三、五晚上(7:00—11:00)。

(三)研讨交流不得少于3次,心得体会撰写不少于两篇,观后感不少于一篇,并做好相关学习笔记。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学习期间,应将教育局印发的《学习资料汇编》通读一遍并要认真精读必读篇目,领会和掌握基本精神、基本观点。集中学习讨论时,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全体党员教师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并上报第一督导组。

    三、学习内容    

   (一)集中、分组学习

    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全体党员教师要逐字逐句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治区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李建华书记重要讲话、2014年红寺堡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红寺堡区教育局党委工作要点、教育局工作要点。

   (二)开展现实警示教育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教学质量提高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上来。认真开展好“五评一访”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利用周末组织参观一次红寺堡区移民博物馆。

   (三)组织研讨交流

    组织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全体党员,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师德修养、理解家长期盼、促进学生成长”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和心得交流。在学习过程中,邀请第一督导组专家来校开展讲座辅导。学习讨论如何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学校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提升。一是以学校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组织联系点广大党员教师开研讨交流会,分专题开展深入研讨,分批次组织成果交流。三是开展一次全体教职工学习成果交流,形成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自学,小结提高

在整个第一阶段学习中,领导班子要对各自联系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主要了解学习的时间是否保证、学习的内容是否落实、学习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具体包括:按规定认真学习指定的篇目、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观后感、集中学习记录、讨论发言提纲、闭卷考试等。通过学习使一些模糊认识得到澄清,收获明显。在本阶段结束前,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全体党员要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回头看”,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学习时间、内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并及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大会,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工作做具体安排部署。在本阶段结束时,班子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含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全体党员要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查并报督导组同意后,召开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大会,党支部副书记要对第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对第二阶段工作做具体安排部署。

 

                        一四年三月五日

编辑:王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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